各班级:
根据学工处的奖助学金评选通知,现将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(一)奖励对象与标准
1.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。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3.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。
(二)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经各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。
三、评审程序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须经过班级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二级学院。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。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将认真组织评审,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。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申请时间
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,请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2点前,将纸质申请书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各班辅导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