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0年校“金锚”奖学金、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学生标兵、社会工作先进个人、文明班级、先进班级的通知

发布者:船舶学院发布时间:2020-10-16浏览次数:2829

关于评选2020年校“金锚”奖学金、
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学生标兵、社会工作先进个人、文明班级、先进班级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各班级:

根据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要求,现就我校2020年“金锚”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标兵、社会工作先进个人、文明班级、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

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和集体

二、推荐程序

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辅导员(班主任)和任课教师评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工处。学工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,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。评选标准依据2020年学生手册中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执行,学生总数以2018级、2019级学生数计算。

三、分配名额

      奖项

      

   学院

金锚

特等奖

金锚

一等奖

金锚

二等奖

金锚

三等奖

文明

标兵

三好

学生

社会工作先进个人

航海技术学院

1

4

12

59

59

59

35

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

2

5

16

82

82

82

49

船舶与海洋

工程学院

1

2

8

40

40

40

24

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

0

1

4

21

21

21

12

经济管理学院

2

5

17

86

86

86

52

信息工程学院

1

4

14

68

68

68

41

人文艺术学院

1

3

9

46

46

46

28

合计

8

24

80

402

402

402

241

    三、材料报送

1.呈报材料(班级公示无异议之后报送)

1)“金锚”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学生标兵、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各一份。

2)文明班级、先进班级汇总表、事迹材料各一份。

四、补充说明

   1各项奖学金之间、各项荣誉称号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。

2请各位同学对照评比要求,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写申请书,经班级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,将班级各项奖学金、各项荣誉称号名单和纸质申请书交各班级辅导员老师。

(3)申报文明班级、先进班级的班级将相关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