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工处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船舶学院认真组织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调整工作。经班级评议、学生事务办公室充分讨论、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拟保留2020年评选出的256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资格,暂不调整。
公示时间为: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6日。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内与船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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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25--86176233
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
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