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”实施办法》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与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稿)》(苏海院委〔2021〕29号)及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(修订稿)》(苏海院委〔2021〕30号)等规定,经党员教师推荐、各团支部推优,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,支部委员会于2025年4月7日充分讨论决定,拟确定张越等10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2日。凡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,实名向党支部反映,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。
联系人:李老师
办公室:敏行楼216办公室
办公电话:025-861762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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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5年度上半年学生工作党支部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.pdf
船舶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
2025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