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《2024级船舶工程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经宣讲动员、学生志愿填报、学分绩点核算、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—6月18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术办反映。
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
2025年6月16日
发布时间:2025-06-16浏览次数:11
根据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《2024级船舶工程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经宣讲动员、学生志愿填报、学分绩点核算、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—6月18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术办反映。
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
2025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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