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《2025级船舶工程(大类培养)专业分流方案》相关规定,经宣讲动员、学生志愿填报、学分绩点核算、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—6月18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术办反映。
2025级船舶工程(大类培养)招生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(1).docx
发布时间:2026-06-17浏览次数:10
根据船舶与智能制造学院《2025级船舶工程(大类培养)专业分流方案》相关规定,经宣讲动员、学生志愿填报、学分绩点核算、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—6月18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术办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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